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和安全工作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2.每学期初和期中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主要学习上级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校报、板报、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4.要在新生入学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性侵害等安全教育。
5.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6.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防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7.聘请公安、消防、交巡警等部门专业人员担任校外法制安全辅导员,定期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8.每年末对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与教师年终评优评模相挂钩,考核优秀者优先评优评模,考核不及格者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和任何先进个人。
为了切实搞好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维修,确保其性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安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各重点部位的防盗门窗、楼道楼梯护栏、防护网、消防器材以及安全标志等。
2.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统一由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准私自移动或更换,更不准故意破坏或据为个人所有。
3.对防盗门窗、防护网、消防器材要每学期初检查一次,发现有损坏现象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对楼道楼梯护栏、安全标志至少每学年检查一次,发现损坏或破旧要及时更换或维修,保持其完好状态。
为了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并搞好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制定本制度。
1.当校内发生安全事故以后,首见的第一人无论是学校教师或学生,都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事实真象或拖延不报。
2.学校领导接到师生事故报告以后,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立即作出反映。造成人员轻伤者应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并尽快通知其家长或家属;造成人员重伤者应立即将伤员送医院抢救,尽快通知其家长或家属到场,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的卫生部门报告。
3.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救治伤员的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不得因种种借口延误事故调查。
4.对一般小事故由学校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5.对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惨重的重特大事故,要向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调查处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有关人员配合调查,最后由公安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6.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全体师生都有义务接受询问、向调查人员提供线索、反映真实情况,不可隐瞒事实,不可弄虚作假,否则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1.学校积极鼓励全体师生参加安全管理,人人为学校安全工作出谋划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防范义务。
2.每个教职工都要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因任何借口疏于安全管理,不履行安全职责。
3.学校积极提倡全体师生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都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4.学校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每学期进行初评,年终进行总评,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在工作中无视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酿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为强化对各类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
一、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处理
1.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排除。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督促被查单位限期整改。
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依法强制被查单位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
1.学校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同时,要建立相应档案,将隐患的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等进行详细登记。
2.学校监管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检查,对上报的或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确保人身安全。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和监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和无法解决的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
3.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小组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学校要定期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管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的班级和有关责任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生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和离校,一般可在预备前30分钟内进校,放学后30分钟内离校,不可过早到校或过晚离校,有特殊情况时要向班主任说明。
2.不满12周岁一律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年满12周岁的,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
3.不准携带刀具、武术器具、危险玩具和其他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到校。
4.上下楼要按规定使用楼梯,并要靠右行走,不准从楼梯下穿越,不准有意在楼梯、走廊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要奋力向后退,并积极救助被挤压的同学。
5.不得随意触摸室内外电线、电器、开关、插座,如发现电器设备有损坏现象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准擅自修理。
6.进校之前服装要整洁,尤其要注意系好鞋带,以防被踩摔伤。
7.课外活动时,不准玩危险性游戏,不准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准到建筑工地上玩耍。
8.不准随身携带较多的零花钱到校,以免被劫、被偷或丢失,不准用零花钱买“三无”食品、饮料。
9.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老师指挥,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10.不准攀树木、爬栏杆、滑楼梯,翻墙头、钻围墙、登房顶、上球架,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等。
11.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准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不准在地上或楼梯上撒雪、泼水制冰,不准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2.不准在校园、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坐在栏杆或窗台上,不准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准向楼下洒水、吐痰、抛掷物品。
13.在校上课或课间不准随便离开学校,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带闲杂人员来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自已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15.患有肝炎、流脑、腮腺炎等各种严重传染病后,要及时报告老师,尽快到医院治疗,痊愈后方可返校上课,不得带病上学。
16.在校期间如有突发病症和意外伤害,应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治疗;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老师,防止发生意外。
17.发现可疑人和事要及时告诉老师;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为保障学校财产和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全校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年级都要认真落实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孟天义任组长,史克威任副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孟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史克威对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年级班主任是本年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各科室安全工作分工
(一)办公室
1.管好学校人事、文书档案、加强档案涉密安全管理;
2.巡查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等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教务处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2.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教育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等恶性事件;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教学重地焚烧纸张、文件等易燃品;
4.对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要安全存放;
(三)政教处
1.对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和维持消防设施等安全教育;
2.检查杜绝学生在教室内点蜡、焚烧物品、接用电器、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接线等现象。教学楼楼管人员要全天24小时值班,禁止校外人员在学校逗留;
3.要求班主任老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的心理安全;
4.抓好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禁止学生带刀械进学校,制止斗殴事件发生,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5.巡查学生教学楼、阅览室、宿舍接收室等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6.各岗位上教职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和直接责任人,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要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和撤离职守,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渎职行为。
(四)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安全工作展开落实好的班级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班级和教师提出批评。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班主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要做检查,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有关副校长也要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党委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主管副校长、校长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行政处分和学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卫生
1.按时作息,科学安排自己的生活学习和活动时间,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均应按学校作息时间进行。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刷牙、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3.不买“三无”食品、饮料,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4.注意保护视力,要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要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连续看书半小时后要休息片刻或向远方眺望一次、收看电视要开灯并保持最佳距离、教室座位每月要调换一次。
5.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6.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要咬手指,不要把笔衔在嘴里。
二、环境卫生
1.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品放置有序。
2.校园卫生区每天一扫,室内每天两扫,做到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等杂物。
3.教室内要有扫帚、洒水壶、笤帚、簸箕等清洁卫生用具。
4.每月大扫除后进行检查评比,发放优秀班集体,作好记录。
5.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对卫生工作做一次总结。
三、教学卫生
1.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
2.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
3.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斜视。
四、体育卫生
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时要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应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劳动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时,不要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考虑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格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女生经期应安排轻松的劳动或不参加劳动,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
七、疾病预防
做好学生身体发育一般情况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调查和健康监测工作,按季节及时进行预防接种注射,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预防和治疗学生传染病的发生。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安全工作重点部位有:教学楼和阅览室;校园的体育设施;会议室。
2.为了保障学校上述重点部位的安全,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月底,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3.参加检查的人员有:校长、副校长、政教处等有关人员。
4.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校舍建筑、电路及电器、电教器材、内部设施、墙壁悬挂物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安排有关人员尽快进行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