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科学管理、严格审批、合理使用、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车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务车管理和具体制度的落实。
组 长:周 铭 (校长) 陈立新(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玉杰(副校长) 史克威(副校长)
马春堂(工会主席)
督 导:杨 君(纪委书记)
成 员:祁振要 郭玉栋 魏景 杨林枫 王东喜
李九泉 李振宇 王珵 郭志强
公务车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主任祁振要兼任。
组长职责:对公务车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指导,主要包括对公务车管理制度和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公务车维修手续进行审批。
副组长职责:对公车日常使用和管理进行具体指导
二、公务用车保障范围
(一)适用范围
公务用车仅限于保障市内公务活动,包括应急事件处置、机要文件取送、参加会议活动、服务老干部等公务活动。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婚丧、旅游、接送上下班及其他各类因私活动或营业性活动。
(二)适用区域
公务用车出行范围一般包括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公务用车也可适当保障上街区、航空港区和郑州市其它县(市)的公务出行并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一般不安排公务车辆出郑的公务活动。
三、车辆管理与调度
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审批的基本原则进行,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
(一)公务用车出行
1.审批流程
(1)市内区域出行的审批:应填写《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公车使用审批备案表》经办公室同意后,统一调度安排车辆。
(2)郑州市市区以外出行的审批:出行区域为上街区、航空港区和郑州市其它县(市)的,应填写《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公车使用审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报办公室填写《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公车使用审批备案表》。然后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车辆。
2.出行管理
(1)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车出行,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司机因擅自出车和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学校按制度予以处罚。
(2)公务用车原则上从本单位出发,公务结束返回本单位。在保证公务的情况下,办公室应尽可能地同向、同时、合并安排车辆,以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3)每次出行都必须将相关情况(使用人、事由、目的地、行驶里程等)如实、详细登记。
(4)出行公示:公务用车出行情况应每季度公示一次。
(5)财务结算:公车出行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负责报销,据实结算。可以一次一报销,也可以每月集中报销,费用报销原则上不跨月。
(二)公务用车停放
日常停放:公务用车不使用时应集中停放在学校地下停车场。严禁停放在其他非公务出行场所。当日公车使用完毕后须停放回本单位停车场。
节假日封存:法定节假日及其它上级临时要求的公车封存期间,公务用车应按要求停驶,集中封存,并将封存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查。
(三)公务用车维修
1.维修流程
(1)办公室按照财务制度选定维修厂家,签订定点维修协议,维修协议期限不超过2年。
(2)每次公车维修前,由办公室车管人员根据维修项目估算金额后,填写《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公车维修审批表》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3)审批同意后,根据审批单内容与维修厂家签订维修合同。公车维修过程中,修理厂与车管人员不擅自增加或更改维修项目、不擅自提高标准。
(4)公车维修结束后,由车管人员和维修厂双方对维修项目及金额签字确认,并开具发票。
2.财务结算:车辆维修按照“一事一审批,一事一合同,一事一报销”的原则实施。报销时应附发票、审批表、维修合同。不能多辆车合并维修,不能累积报销。财务报销原则上不跨月。
(四)公务用车加油
实行一车一卡、定车定卡加油管理。严禁公款为私车加油、多辆公车混用加油卡、购买定额加油卡用于公车加油等行为。每辆公车每次加油都应如实进行登记,填写《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公车加油登记表》
四、公务车驾驶员的职责与要求
1.要爱护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与整洁。
2.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危险驾驶(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违章行驶、私自出车。
3.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
4.驾驶员须按时上班,坚守岗位,服从调度,高质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出车任务。
五、其它形式公务出行保障
如因公车故障或因外出公务太多公车不能满足要求,为保障公务出行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节约出行、合并出行”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非紧急或特殊情况,优先选择公交地铁保障。目的地超过5公里的,以学校为出发地,可采取出租车、网约车方式出行,5公里以内原则上采取公交地铁公共交通方式。
2.个人及多人公务出行一般采取出租车、网约车方式。公务出行报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执行,郑州市域内主城区8区(一般包括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以外的个人公务出行按照出差标准报销。
3.集体公务出行,重大集体活动采用租车方式。如会议、培训、送课支教、学生比赛等集体公务出行(有文件有方案)学校根据财务制度确定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基础租赁协议,基础租赁协议期限不超过5年。租车出行坚持一事一租赁、一事一审批、一事一合同、一事一报销原则,严禁长期租用车辆。同时严格审批手续,用车前由用车部门提供用车依据,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学校总务处根据车型和用途和汽车租赁公司联系用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每次公务出行活动有单独票据和审批单据。
六、附则
1. 本办法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并向全校教职工公示。
2.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